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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法院发展史
  发布时间:2015-07-06 10:14:05 打印 字号: | |
  1954年呼伦贝尔盟公署,依据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在新巴尔虎右旗设置了旗人民法院,由副旗长占布拉扎布兼任院长职位。1957年12月成立政法公安部,撤销法院。1959年又恢复法院机构。1967年11月旗革命委员会成立“一元化”领导,法院再次取消,由人保部统管“公检法”,1973年法院恢复至今。六十年(1954—2014)来新右旗人民法院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原则,审判执行工作与党的群众路线相结合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了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审结和执行刑事、民商事、行政、再审案件、执行等案数万件,并在审判实践中积极探索总结具有牧区特点的巡回审判方式,促进审判执行工作。同时,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法院从本旗民族特色、地区特点和经济发展出发,认真贯彻执行了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律法规,充分保障各民族公民的诉讼权利,为促进各族人民大团结、牧区社会大稳定、经济协调大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法院由建院时8人2庭1室逐步发展成为拥有办公室、政工科、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监察室、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立案庭、审判监督庭、司法警察大队、两个派出法庭即贝尔法庭、赛汉塔拉法庭,后勤事务中心等16个内设机构;干警62人,其中法官31人,法官铺助人员8人,司法警察8人,书记员8人,后勤保障人员7人;党员26人,占总人数的40%;副科以上干警27人,占总人数的39.3%;大学学历50人,占总人数的82%。年收结案近千余件的基层法院。2008年新建6000平米的审判综合办公大楼,内设结构有立案大厅和审判大厅、审判区和办公区、干警活动区和干警荣誉室、后勤保障中心、信息服务中心等,各审判区、各办公室电子软硬件设施齐全。后勤保障中心对全院干警在学习、生活和办案执行工作中给于物资和财力上的保障。2012年为固本强基,创新 “两庭”建设,在财力紧缺的情况下购置了适应牧区特色、具审判、送达、执行、宣传多功能为一体,适合牧区特色的巡回审判车,深受牧民群众的好评。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法院经过60年的发展历程,一代又一代法院人的辛勤耕耘,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诠释着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用“公正、廉洁、为民”的职业道德和价值观念践行为社会主义新牧区建设贡献青春和力量。
责任编辑:xyqf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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