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巴尔虎右人民法院对被强制医疗人巴某作出解除强制医疗的决定。
2014年5月23日,被强制医疗人巴某与其哥哥吉某一同出去找牛,在返回途中,巴某捡起一块石头击打吉某头部数下。2014年5月24日吉某因伤势过重在满洲里市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呼伦贝尔市精神卫生中心司法鉴定所鉴定,巴某患酒精所致精神障碍(幻觉症),在案发过程中,受幻觉、妄想症状支配,对自身行为及后果丧失正确的分析、判断、理解能力,此次行为评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
本院于2014年8月22日对其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之后巴某转入呼伦贝尔市精神卫生中心强制医疗。2015年6月19日呼伦贝尔市精神卫生中心出具了被强制医疗人巴某的精神科风险评估表和情况说明,认定被强制医疗人巴某已达到出院标准,不需要对其继续采取强制医疗措施,可以出院安排监护人监护。
本院认为,被强制医疗人巴某经过长达六个月的治疗,目前其幻觉等精神症状缓解,已达到出院标准,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逐于作出解除强制医疗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