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摘要】2018年初,被执行人陈某的合同纠纷案陆续进入到了执行程序,4起案件标的额达到87883.5元。
【执行情况】办案人员接到案后立即向陈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申报表等相关文件。陈某表示自己是个体工商户,因为做买卖亏本手里并没有钱,办案人员调查后发现被执行人陈某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无力偿还借款。因此,该案执行难度加大。办案人员没有气馁,继续查找其他线索,在与其他执行人员交谈中无意间发现最近阿拉坦额莫勒镇有一部分拆迁安置补偿款要发放。办案人员认为陈某身为阿镇的老住户,应该也有一处平房,或许也有拆迁款,于是立即到当地拆迁办询问,得知陈某确实也有拆迁安置补偿款后立刻出裁定控制了陈某的拆迁安置补偿款,并扣留了全部申请执行标的87883.5元。至此四起合同纠纷一案全部执行完毕。
【典型意义】被执行人陈某看似很配合执行人员的工作却隐瞒财产情况,但是经过执行人员多方打听利用多种渠道打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得知情况后迅速采取措施,将被执行人的拆迁安置补偿款扣留至本院账户,切实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