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交流 > 案例评析
新右旗法院庭室之间配合
顺利执结四起案件
作者:沙其拉  发布时间:2018-03-07 16:34:59 打印 字号: | |
  【案件情况】四名原告诉被告金某民间借贷案,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法院民事判决结果为被告金某共给付原告60200元。

【执行情况】2018年初,被执行人金某的四起民间借贷案陆续进入到执行程序。在执行过程中,办案人员多次查找被执行人均下落无果。偶然间与民事庭书记员交谈中发现他有金某新的联系方式。该书记员与金某取得了联系,金某在电话中询问了自己进入评估程序的案件,随后便要求他来法院。不久,金某便来到法院,执行人员立即接待了他并跟他说明了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尽管执行人员反复解释金某态度非常恶劣并不配合执行人员,拒绝执行义务。考虑再三,针对这种状况执行人员决定采取拘留的方式。这时金某的态度才缓和起来说明自己无法履行请执行标的的理由。在了解到金某所有财产并核实清楚后,执行人员决定先让金某给付20000元现金,其余的申请执行标的从金某禁牧款中扣留,直至扣留完全部申请执行标的为止。金某表示同意此方案,该四起案件顺利执结。

【典型意义】在执行过程中,为快速有效的解决执行案件,法院各业务庭室紧密配合,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该案件得以顺利执结。与此同时,执行人员随着被执行人的态度灵活运用执行强制措施,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使得该四起案件全部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xyqfy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网内蒙古高院网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网新巴尔虎右旗政务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
联系我们

法院电话:0470-6407776     传真:0470-6407776     地址:新巴尔虎右旗阿拉坦额莫勒镇克尔伦大街20号     邮编:02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