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安徽省寿县人民法院安丰法庭审结一起提供劳务受害责任纠纷案件,通过法官的耐心调解,在一起工作事故中失去四根手指的黄某某获得雇主18万的经济赔偿。
黄某某是寿县安丰镇的村民,平时在当地的一个板材厂从事木材加工,挣点收入贴补家用。2018年11月7日,黄某某在切割木材过程中,双手不慎被机器绞入,左手三节手指、右手一节手指被机器当场绞断,虽经多次医治但仍无法修复,经司法鉴定构成七级伤残。因赔偿事宜与木材厂老板刘某某协商未果,黄某某遂起诉至法院,要求刘某某赔偿各项费用共计43万元。
安丰法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及时向被告刘某某进行了送达,刘某某辩称,黄某某在切割木材过程中违反操作流程,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且刘某某已为黄某某垫付医疗费用20余万元,不应当再给予“巨额”赔偿。
在与双方的沟通中,法官得知,黄某某与刘某某两家居住在同村,且存在亲戚关系,双方对调解赔偿也并不反对。通过法官的辨法析理,详细分析案件判决对双方产生的影响,最终使双方当事人由最初的对抗转化为和解,并对赔偿数额达成了一致,刘某某在垫付的医疗费之外另行给付黄某某18万元作为赔偿,双方纠纷了结,案件也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