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交流 > 审判研讨
追债车辆被砸坏 欠债男子被判拘役四个月
  发布时间:2020-05-14 11:10:01 打印 字号: | |

   欠账还钱本属天经地义,无可厚非,可这个债主上门追债,却遭到了令人想不到的一幕。近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因追债而引发的刑事案件,被告人彭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

  经审理查明,2019年10月19日20时30分许,被害人李某、刘某驾车去向彭某索讨债务,因言语不合发生口角和肢体冲突。彭某遂从自家农用车上取来一根撬棍,被害人李某和刘某见状趁机跑开并报警。彭某遂用撬棍打砸被害人李某停放在旁的宝马小车。经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车辆修理费用认定为人民币10668元。

  2019年12月23日,彭某到宜春市袁州公安分局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彭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10668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彭某能自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彭某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性,一审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来源:中国法院网讯
责任编辑:xyqfy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网内蒙古高院网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网新巴尔虎右旗政务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
联系我们

法院电话:0470-6407776     传真:0470-6407776     地址:新巴尔虎右旗阿拉坦额莫勒镇克尔伦大街20号     邮编:02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