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交流 > 审判研讨
设铁兽夹猎捕珍贵野生动物 男子获刑三年
  发布时间:2020-05-14 16:34:13 打印 字号: | |

   近日,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首例涉野生动物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经审理查明,2017年12月底至2018年1月20日期间,被告人邹某某以牟利和食用为目的,陆续在田埂、水渠等不同地点布设多个铁兽夹猎捕野生动物,先后捕获3只白鹇、1只白颈长尾雉,后将3只白鹇以30-50元/斤价格出售得款人民币200元,1只白颈长尾雉供自己食用。

  据此,泰宁人民法院经审理,以被告人邹某某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邹某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000元。


 
来源:中国法院网讯
责任编辑:xyqfy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网内蒙古高院网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网新巴尔虎右旗政务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
联系我们

法院电话:0470-6407776     传真:0470-6407776     地址:新巴尔虎右旗阿拉坦额莫勒镇克尔伦大街20号     邮编:02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