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交流 > 审判研讨
劳务工资拒支付 诉至法院终返还
  发布时间:2020-06-18 10:19:03 打印 字号: | |

   “感谢法官帮忙要回了多年未给付的劳务工资,非常谢谢!”5月22日,拿到工资款的李某握着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法官的手,感激地说。

  据了解,2009年间,汤某雇佣李某到泰宁某电站砌石头,同年底该项工程竣工。2011年1月30日,双方经结算,汤某尚欠李某劳务工资31000元,当日,汤某向李某出具欠条1份。

  2013年间,汤某支付了16000元后,尚欠劳务工资15000元,之后,经李某多次催讨,汤某均种种理由拒不支付,无奈之下,李某将汤某诉至法院。

  在诉讼过程中,经承办法官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15000元劳务费分三次支付,每月支付5000元,于今年5月31日前付清。

  5月22日,李某从承办法官手上领到最后一笔劳务费时,激动地连声向法官道谢,至此,该起劳务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来源:中国法院网讯
责任编辑:xyqfy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网内蒙古高院网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网新巴尔虎右旗政务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
联系我们

法院电话:0470-6407776     传真:0470-6407776     地址:新巴尔虎右旗阿拉坦额莫勒镇克尔伦大街20号     邮编:02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