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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时盗刷家长支付宝 男子被处罚金4000元
  发布时间:2020-06-28 15:15:24 打印 字号: | |

   因为疫情的原因,孩子待在家中网上学习,成绩一落千丈,福建省明溪县一家长在某学习机构上给孩子找来一名家教。没想到却引狼入室,手机支付宝竟被盗刷4000元。近日,明溪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被告人陈某判处罚金4000元。

  今年初,受疫情影响,孩子待在家中自学,因作业都保存在家长吴某手机上,吴某遂将手机留给家教陈某和小孩,自己在客厅干家务,陈某遂起了盗窃支付宝之心。

  2020年3月13日,陈某趁吴某不在身边,点开支付宝,通过短信验证的方式修改支付密码,从手机支付宝花呗分两笔盗刷2000元,其中1000元转至明溪县某宝贝店,1000元转至明溪县某童装店。2020年3月16日,陈某利用相同手法盗刷2000元至明溪县某宝贝店。2020年3月17日,被害人吴某发现自己手机提示支付宝密码已修改,花呗被消费4000元,遂报警。案发后,陈某退出赃款人民币4000元。

  经明溪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盗窃他人财物4000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自愿退出全部赃款,均可以从轻处罚,判决被告人陈某犯盗窃罪,单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来源:中国法院网讯
责任编辑:xyqf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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