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伙同他人以假扮神医治病之名,在湖南省桃源县境内实施盗窃,盗得现金共计人民币12200元及金戒指一枚。近日,桃源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案件。
据悉,刘某、黄某(已判刑)邀集严某(已判刑)窜至桃源县郝坪乡,由刘某冒充神医的孙女给人看病并负责掉包,黄某负责寻找作案对象,严某负责开车接应和打配合,以给彭某治病消灾为名骗取对方信任,将彭某用来作法的现金4800元采取掉包的方式盗走,随后三人逃离现场并分赃。
后刘某、黄某邀集严某窜至桃源县理公港镇,用同样的招数,以给陈某治病消灾为名骗取对方信任,将陈某用来作法的现金7400元及金戒指一枚,采取掉包的方式盗走,随后三人逃离现场并分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刘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轻处罚,同案犯已全部退赃,酌情从轻处罚。但刘某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最终判决被告人刘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被告人刘某违法所得人民币6100元应予追缴,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