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交流 > 审判研讨
利用封建迷信诈骗 被告人难逃法网获刑
  发布时间:2020-06-28 15:33:31 打印 字号: | |

   日前,被告人文某某、张某某以封建迷信为名,骗取被害人钱财一案,以诈骗罪被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罚。

  2018年10月至2019年6月间,文某某伙同张某某自称“大神”“二神”,给梅某某、李某某二人算命,谎称二人有牢狱之灾、身上有“鬼”,需要做法事化解,又说可以帮助二人“出马”,“出马”后二人也可以为他人算命,以“还阴债”“班杆子”等名义,先后骗取梅某某、李某某共计6万余元。公安机关立案后,文某某、张某某全部返赃,并取得了被害人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文某某、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文某某、张某某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返还被害人损失,自愿接受处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据此,依法判处被告人文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三万元,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目前,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封建迷信手段,掩人耳目骗财骗物,在此,法官提醒广大群众,要相信科学,提高辨别是非能力,破除封建迷信思想。遇到需要交钱祈福消灾的人,一定要提高警惕,咨询身边人意见,切勿上当受骗。一旦发现自己上当受骗,要及时报案,切勿放纵犯罪分子。


 
来源:中国法院网讯
责任编辑:xyqfy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网内蒙古高院网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网新巴尔虎右旗政务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
联系我们

法院电话:0470-6407776     传真:0470-6407776     地址:新巴尔虎右旗阿拉坦额莫勒镇克尔伦大街20号     邮编:02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