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交流 > 审判研讨
盗窃手机成性 男子获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
  发布时间:2020-07-07 10:55:50 打印 字号: | |

  中国法院网讯(刘泽佳)一男子因自己的贪念,利用司机的疏忽大意盗窃手机成性,作案数十起,屡屡得手后终被抓获。近日,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2013年11月至2019年10月期间,杨某多次从长沙市搭乘出租车、滴滴或私家车,虚构到长沙某海鲜市场取海鲜送到湘潭的事由,将事先准备好的内装石块、煤块等物的泡沫箱搬至车上,待到了湘潭市岳塘区某大酒店或某广场附近时,以其没带手机或手机没电借司机手机打电话为由,拿到手机后下车逃跑的方式。杨某将所盗手机予以销赃,并将销赃得款全部挥霍。

  杨某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盗窃罪。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之规定,对其作出如上述判决。


 
来源:中国法院网讯
责任编辑:xyqfy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网内蒙古高院网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网新巴尔虎右旗政务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
联系我们

法院电话:0470-6407776     传真:0470-6407776     地址:新巴尔虎右旗阿拉坦额莫勒镇克尔伦大街20号     邮编:02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