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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容留他人吸毒获有期徒刑七个月
  发布时间:2020-07-08 09:47:33 打印 字号: | |

  中国法院网讯(胡智康)近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容留吸毒案件,被告人谢某获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2019年2月,谢某在本市某宾馆房间容留肖某等4人吸食了由提供的毒品。2019年3月,谢某在同一房间容留肖某、”华子”吸食毒品。2019年3月,谢某在同一房间容留肖某等2人吸食毒品。被告人谢某于2019年3月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谢某多次提供场所供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告人谢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坦白,且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轻处罚;其一次容留多人且二年内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可酌情从重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中国法院网讯
责任编辑:xyqf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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