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人民法院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作出权威裁判,能够稳定市场秩序、维护交易公平、提振市场信心。长期以来,旗人民法院始终把护航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与审判、执行办案有机结合起来,刚柔并济,为全旗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2020年,旗人民法院在积极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对于民营企业作为诉讼主体的案件,依法依规慎用强制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法院执行对企业正常经营带来的影响,最大限度帮助企业应对疫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利后果。积极开展对牧业合作社、嘎查、帮扶牧户的法治宣传和教育帮扶,在推动审判执行工作的同时,以案释法、释法明理,对涉案牧户、企业、牧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积极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对涉企案件类型、特点、法律适用进行研判,对已纳入执行程序的案件,审慎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积极采取分期履行、执行和解等方式,尽量帮助企业、牧户和市场主体渡过难关,助力我旗牧区现代化建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治效果。
2021年,旗人民法院将积极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新右旗人民法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督导中提出的意见建议,攻坚克难、真抓实干,坚持以“四项原则”在服务“六稳”、“六保”工作中发挥“新右旗法院”力量。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充分发挥审执作用,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加强府院联动力度,认真落实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凝聚力量、攻坚克难,以“钉钉子精神”全力以赴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地落实,为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提供有力保障。
三是强化责任担当。脚踏实地打开新局面、聚心聚力迈向新征程,突破工作局限,努力实现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是抓住关键节点。将涉及企业和营商环境案件各节点进行全面梳理、确定范围、精准研判,对审判、执行和诉讼各个环节严格把控,努力在办理案件中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