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高院印发的《内蒙古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三十条)》及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委下发的有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目标任务,3月23日下午,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法院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动员部署会,院党组书记、院长孟铁红出席会议并作动员讲话,全体干警参会,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满都拉主持会议。
会上,党组成员、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乌云传达了《内蒙古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三十条)》文件精神,党组成员、副院长满都拉宣读了《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细则》,从工作要求、组织机构及职能、工作举措、工作步骤等四个方面对我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了详细说明并安排部署。
党组书记、院长孟铁红作重要讲话,她强调:全体干警要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试金石”理念,注重法理情的融合,让司法有温度;努力为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规范流畅、优质温馨的司法服务;保持廉洁自律,杜绝不正当交往,展示法官新形象,正作风、树形象,争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参与者与捍卫者。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把贯彻落实相关要求作为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契机点,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以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新突破推动整体工作的全面提升、全面进步。二是把坚持公正司法、确保案件质效作为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核心点,加大执法办案调度和案件评查工作力度,建立常态化评查机制和庭审常规化抽查机制,提升审判质效。三是把优化司法服务、真心为民办事作为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撬动点,健全诉讼服务机制,为群众提供“菜单式”纠纷解决方式和解纷服务,努力实现提供诉讼服务“全天候不打烊”,群众办理诉讼事务全流程“零跑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