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因酒后引起的民事纠纷、刑事纠纷层出不穷,给很多家庭带来了不可挽回的损害。近期,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酒后引发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
酒后摔伤
2018年12月,原告白某与被告何某相约到王某的烧烤店聚餐饮酒。席间,白某准备去一楼卫生间,结果脚下不稳,从楼梯滚落至一楼楼梯口,当场昏迷。因被告何某与王某缺乏安全意识,导致白某没有得到及时的救助,昏迷不醒近20小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经鉴定白某肢体偏瘫评定为七级伤残,开颅术后评定为十级伤残。
责任在谁
经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法院审理,责任划分为:原告白某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具有重大过错,结合案情,应承担主要责任即60%。被告何某作为应邀的共同饮酒者,在事故发生后没有护送至家中交亲友照管,且长达近20小时未送医,对损害结果加重的发生具有一定过错,应承担次要责任即30%。被告王某没有履行救助义务,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具有一定过错,应承担次要责任即10%。
法官寄语
三五好友吃饭喝酒无疑是一件增进感情的乐事,但是酒后安全问题尤为重要,倘若因饮酒出事,不仅身体健康遭受伤害,朋友情谊也难存续,若因此惹上官司更是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