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出示您的身份证件!”
“您好,请您将随身物品的手提包、打火机、手机等物品寄存到存储柜或者物品框内!”
这是旗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耐心对待来访人员的一幕。
为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旗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从规范执行公务用语、使用文明语言开始,对司法警察队伍警容风纪进行整顿。此次整顿专门针对法警的安检、值庭、协助执行等不同岗位进行细分,从执行公务规范用语基本要求、内容、着装、仪容、举止、礼节上进行统一全面的规范。同时印发《司法警察规范用语手册》,由司法警察随身携带,时刻提醒司法警察增强群众感情和工作责任心,执行公务时做到称谓恰当、语言规范、语气平和、态度公允、举止得体、着装规范,避免盛气凌人、语言生硬、态度粗暴,严禁使用伤害群众感情、可能激化矛盾的语言,防止因用语、举止不当对司法公信力产生不良影响。
司法警察大队队长玉龙强调,司法警察担负着法院机关安保、安全检查、庭审警务保障、协助执行等重要工作职责,是展示司法公信力的第一道窗口。面对当事人应该规范使用文明用语,讲究执法礼仪,通过一言一行,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院工作务实、规范、文明、公正,全面提升司法警察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