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法院为进一步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减轻当事人诉讼负担,秉着司法为民的初心积极创新便民利民举措,把司法调解室带到草原深处,带到群众身边,成立草原明玉调解室,塑造为当地牧民排忧解难的新力量。
近日,我院宝格德乌拉人民法庭受理了一起草场租赁合同纠纷案。据了解该案原告与被告于2020年10月签订为期四年的草场租赁合同,签完合同后原告以该合同中的草场租赁价格过低为由申请撤销合同,而被告认为该合同由双方自愿签订,应按照合同履行,若违背合同原告应赔偿被告巨额损失。
我院法官考虑到当事人矛盾激烈、情绪紧张,而强行判决会使当事人损失更大,将双方当事人领进我院派驻法庭新建设的草原调解室中进行现场调解。在蓝天白云青青草地的“草原明玉调解室”里,双方当事人情绪不再激动,认真听讲对方辩论与相关法律规定,最终双方认识到签订合同的严谨性与合同违约的法律后果。经调解被告同意撤销合同,原告向被告返还草场租赁款8万元并赔偿被告合理损失费4万元。
在草原明玉调解室中我们望着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自愿达成协议,心中充满无比的自豪与欣慰。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把为民办实事的工作理念落实到各项工作当中,将更致力于为群众提供更优质、更便捷的诉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