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摘要】
执行干警积极促和解,为复工复产企业解除了燃眉之急,同时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重整制度是法律赋予濒临破产企业浴火重生的机会,不仅挽救陷入经营困境的企业,公平给予债权人最大化实现权力的机会,亦发挥着有效配置社会资源、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重要意义。
执行过程中,如果贸然处置企业的生产加工机器设备,势必影响其生存复工复产,既不利于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也不利于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实现。为此,执行法官多次做双方调解工作,一方面认真向申请人讲理释法,阐明其中的利害关系;另一方面也积极帮助该公司度过开始的难关,能平稳健康的发展。经过他的努力,促成双方达成和解,让被执行企业复产和正常运营,保障并提升其自身造血功能。在本院司法支持及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的综合运用下, H公司成功复产复工,逐渐开启正常的运转模式,自复工开始至今已履行执行案款170余万元,达到了双方当事人及法院预期的效果。
【案件基本信息】
申请执行人:刘某某、郑某某等23起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新巴尔虎右旗某食品责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公司)
案由:劳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等纠纷
【简要案情】
某公司是一家本土肉类食品加工民营企业,因受畜牧业低迷以及经营不善等影响,深陷债务纠纷,自2016年起在本院陆续被23名申请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涉案标的八百余万元。执行过程中,某公司用其现有的资金偿还了部分债务,而尚有七百多万元的执行款无法履行,而且 某公司的生产设备、厂房的实际价值并不足以偿还剩余的标的款,若是该公司仍不能继续偿还履行义务,接下来只能面临破产程序,但是如果进入破产程序,那就意味着23名申请执行人面临巨大的经济损失。
经调查,某公司的厂房及生产设备,经营手续齐全,但是没有申请工业用地使用权,因此即使司法拍卖也无法偿还全部执行款,而且厂房设备均在银行抵押贷款。经过承办法官的不断调查研究,加之畜牧产品价格的不断上涨,肉类加工企业有良好发展前景,而且该公司基础设施基本完备,若经过改善后,还存在再生产的可能性。经过法院主持,各方当事人的协商沟通后,决定让某公司恢复生产,用生产利润偿还涉案申请执行标的款。某公司通过合伙经营,引入资金后重新开始生产经营。然而第一年因为畜牧产品价格的持续上涨,某公司的资金断裂,经营利润不容乐观,只偿还了20多万元的债务。而各申请人了解情况后同意让其继续生产经营。第二年,突如其来的疫情对我国小微企业带来了严峻的冲击,使企业收入下降、成本支付压力增大、现金流的短缺。宏观环境不可抗力带来的因素使某公司雪上加霜,很多申请人频繁到法院追问案件进展,也有提出要求拍卖机器设备的,有的要求停止恢复生产。对此执行法官多次与申请人进行沟通解释,同时监督某公司的生产经营,鼓励其改变营销方案,争取度过难关。目前某公司成功复产复工,逐渐开启正常的运转模式,自复工开始至今已履行执行案款170余万元,达到了双方当事人及法院预期的效果。让企业复工复产这个决定,不仅挽救陷入经营困境的民营企业,也给予债权人最大化实现权力的机会,亦发挥着有效配置社会资源、维护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重要意义。
【案件评价】
该系列案件的妥善化解体现了本案承办法官对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的理解和运用。本案中承办法官善用和解手段以及司法威慑,在充分尊重案件债权人意思的前提下精心调解促成上双方当事人达成握手言和,达成和解。本案若通过简单的执行程序可能导致债权人无法顺利回收资金,也不利于债务公司的经营和发展。该案件结案结果真正实现了申请人权利保障和被执行人生产经营的“双赢”。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在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新时期,新右旗法院执行局不断强化善意文明执行,在办理执行案件时,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措施,为申请人倾力办实事、用心解忧愁。对于暂时遇到困难但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企业被执行人,充分运用执行和解、分期履行等方式,化解企业的债务危机、增强其造血功能、维持其持续经营发展,让企业被执行人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