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交流 > 案例评析
呼和浩特市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白某某、永某房屋买卖合同纷案
作者:包颖智  发布时间:2022-04-07 09:30:24 打印 字号: | |

【案件基本信息】

1.裁判书字号

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法院2020)内0727民初39号民事判决书

2.案由: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3.当事人

申请人:呼和浩特市某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白某某、永某

【基本案情】

2020年1月10日,我院作出(2020)内0727民初39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支付购房款以及支付相关利息。但被执行人一直未能履行应承担的义务。2020年4月15日,申请人向我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该首次执行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名下的所有财产线索进行了查询,经查询被执行人名下仅有一处房产,2020年7月14日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分期履行义务,故本院以和解长期履行结案。2021年6月21日,申请执行人因被执行人未能按照和解协议履行义务,特向我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并申请对被执行人名下的一处房屋启动拍卖程序,案件依法恢复执行后,经过两次司法网络拍卖后,该房屋最终以二拍的价格成交。在买受人将拍卖款缴存到案件子账户后,被执行人确已各种理由推拖拒绝腾房,经过承办法官多次耐心的向其释明法律关系后,被执行人终于腾空了房屋,至此案件全部执行完毕

【典型意义】

本案执行过程中,通过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快速便捷的将标的房屋出售,即体现了信息化给执行工作带来的便利,也给双方当事人节约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使申请人快速收回资金,以保证其企业的正常运转,也使被执行人快速的脱离债务所带来的困扰,本案的执行即保护了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也维护了正常的市场秩序。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基本内涵,一是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保证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法律保护,共同履行社会责任。二是公平公正,执法必须坚持权利平等个公正,经济交往中各类主体的财产权得到公平公正的法律保障。三是遵法守信。经济交往中各类主体必须全面树立法治信仰和守法观念,同时将守信贯彻到经济交往的各个环节。

 
责任编辑:xyqfy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网内蒙古高院网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网新巴尔虎右旗政务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
联系我们

法院电话:0470-6407776     传真:0470-6407776     地址:新巴尔虎右旗阿拉坦额莫勒镇克尔伦大街20号     邮编:02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