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交流 > 审判研讨
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相关问题研究
--以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法院为例
  发布时间:2022-11-05 16:55:31 打印 字号: | |

诉讼服务中心是诉讼群众与人民法院第一次接触的场所,是诉讼群众与审判机关展开理性对话的平台。作为审判程序的起点,诉讼服务中心的服务水平很大程度决定了诉讼群众对人民法院的第一印象,影响着诉讼群众对审判是否公正的评价。如何从这一角度出发,进一步推动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体系现代化建设,使诉讼服务水平最大化,促进审判体系的现代化、审判能力的现代化。本文以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法院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实践为例,并研究探讨其在建设中凸显的不足和问题。

 

关键词 智慧法院   诉讼服务   诉讼便利   局限性

 

“智慧法院”是时代的需要,也是法院实现公平正义,提升司法效的需要。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按照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自2019年以来,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法院致力于推进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和多元解纷建设,提高人民法院解决纠纷、诉讼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诉讼服务的新需求,把诉讼服务中心全面建设为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大平台,切实提升人民法院解决纠纷和诉讼服务能力水平,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对诉讼服务的新需求。

一、 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的背景与意义

(一)信息化时代的需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提出,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创新成果同司法工作深度融合,完善“互联网+诉讼”模式,强诉讼服务设施建设,全面建设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为法院积极构建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时代背景。

(二)参与诉讼便捷化的需要

现在网络渗入到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网络和手机这些东西都离不开人类的食住行。社会大众通过网路足不出户就可以实现与世界的全方位信息交流与互动。诉讼程序仍然固守传统的线下模式不变,则只注重法院内部的监管自动化水平和完善辅助法官功能,司法产品供给与公众诉讼便捷化的需求就不相匹配,法院与当事人之间的沟通渠道难以畅通,公众对司法满意度难以提升等问题。这将是智慧法院建设的重点,同时,智慧法院也充分利用了最新技术成果,不断创新诉讼模式,智慧法院建设必须与时代发展趋势相适应。

(三)实现公平正义的需要

在复杂外部环境下通过信息化手段,移动互联网平台主动公开政务、案件信息,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是人民法院提升司法公信力的有效途径。将传统的线下诉讼环节搬到线上,在诉讼更加便捷的同时,也实现了诉讼信息的全流程公开,在公开透明的基础上促进司法公正。

(四)矛盾纠纷化解的需要

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数量不断攀升,2022年《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显示,2021年各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3351.6万件,审结、执结3010.4万件,结案标的额8.3万亿元,同比分别上升11.72%、4.9%和16.9%。不断增长的案件量,使得法院的人案矛盾十分突出。在传统的办案模式下,单纯依靠优化法院的配置已经无法满足人民群众越来越高涨的诉讼需求。只有通过智慧法院建设,对原有的诉讼模式进行创新改造,提升信息化辅助办案水平,才能有效提高审判效率,从而及时、高效化解进入法院的矛盾纠纷。

二、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综述

2019年6月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召开以来,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法院明确将推进多元解纷和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作为当前和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扎实推进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诉讼服务全方位升级优化。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以科技助力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促进审判辅助工作立体化、集约化、信息化,对外方便群众,对内为法官减负。加快推进诉讼服务大厅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将对外便民服务、审判辅助事务性工作整合前移到诉讼服务大厅,为人民群众提供一站通办的诉讼服务:增加诉讼风险智能评估系统、试算工具,帮助当事人提升诉讼能力、预测诉讼成本和风险;深化审判辅助事物集约化改革,探索建立集约送达工作机制,积极推行送达集约化改革。积极对接全国法院统一送达平台,建立内外网交互的智能电子送达平台,抓好平台应用,切实提高送达时式效。“车间”、“流水线”、“智能化”运行,实现送达“跨区域”、“跨层级”远程办理一站式送达,引入社会化服务,集中开展送达业务,为审判执行减负增效;建立在线保全中心,为有效防范化解财产转移风险,保障当事人胜诉利益实现,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将分散于诉前、诉中各类财产保全集中到一个在线平台,实现案件的一网申请、集约办理,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完成保全申请,并在线办理保全担保。办案法官在网上实时审核,网上反馈审核结果,实现了保全案件网上办理;2022年上半年,升级了诉讼费用收费系统,实现了当事人凭缴费码可以在网上银行、微信交纳诉讼费。

建设线上线下为一体的多元化纠纷解决平台,建立集立案分流、多元调解、速裁审判、便民服务、信息化支撑为一体的现代化调解中心,为诉前调解搭建平台、提供场所、顺畅机制,形成以诉调对接为平台,以审判为依托的一站式纠纷解决机制,为诉讼群众提供“一站式解纷”服务,实现纠纷“一次性化解”,实现多元调解与速裁的无缝衔接。强化法院在线调解平台应用。深入推进“互联网+调解”工作,在调解法官的专业指导下,推动纠纷网上解决。建立在线调解内网应用、道交一体化平台等系统,推动建立多元解纷新模式。通过线上线下融合互动,及时对诉前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依法赋予强制效力。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中的作用,坚持把非诉讼纠纷挺在前面,整合社会资源联合化解纠纷。

建立线上立案系统。建立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小程序、诉讼服务网,支持当事人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的立体化线上立案系统,还设立专门的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窗口,为两类案件审核提供专门服务,进一步提高立案效率。升级网上立案系统,完善网上立案的申请流程和操作方式,简化操作步骤,不断提升用户体验,设置专人及时审查网上立案申请,打造申请方便、审查快捷、交互及时、运行顺畅、标准规范的网上立案新流程。通过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耐心指导,广泛宣传网上立案,对每个环节讲行细化,确保“一看就懂、一学就会”。

升级完善12368全天候语音热线服务。立足司法为民,方便诉讼服务,强化对法官监督,推动建设“统一平台、一号对外、内部转接、三级联动”的12368诉讼服务热线工作模式。当事人只需发打一个电话,通过省高院12368进行内部转接,就可以享受案件查询、诉讼咨询、联系法官、网上诉讼服务事项查询等全流程诉讼服务,解决诉讼过程中的问题,以全程记录、公开透明的方式,加强对法官的保护与监督。聚焦诉讼咨询、联系法官、案件查询、投诉举报、意见建议收集等服务功能,建立12368热线“人工+自助”的服务模式。

推动诉讼服务3.0版建设。建立诉讼服务指导中心信息平台。对接最高人民法院信息平台,构建全市法院上下一体的诉讼服务管理体系。通过监督管理、在线培训、绩效展示等功能模块,对诉讼服务各项工作实现智能统计分析、科学研判态势,辅助审判管理和领导决策。 

二、 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的局限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中央政法委领导下,各级法院全面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和诉讼服务中心提档升级,创造了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的“中国经验”,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符合中国实际的司法为民创新发展之路。各级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深入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分调裁审”机制改革成效初显,“智慧诉讼服务”建设水平显著提升,群众获得感明显增强,审判执行质效持续向好,人民法院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同时也认识到,还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要高度重视,通过不断摸索改革,切实加以解决

(一)适用诉讼主体的局限性

截至2021年12月,中国网民规模达10.32亿,但仍然存在着许多老年人与极端贫困人口游离于智慧生活,到2021年末,中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2.67亿,占据了18.9%人口。他们要么不使用手机,要么没有智能手机。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虽然给大多数当事人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却将老年人等不习惯使用智能手机的人群排除在外。而这类人群在赡养费纠纷、侵权责任纠纷以及劳动争议中,都占一定的比例。因此,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也应当以各方当事人均可适用为前提,让纠纷主体根据法律规定和自身利益需求,选择相应的纠纷解决机制,也是公众社会适应性的要求。因此适用诉讼主体具有一定局限性。

 (二)适用案件类型的有限性

对传统的争议来说,往往会给当事人带来更多的成本和负担,因为全部证据都是纸质证据或口头证据。另一方面,对于侵权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等一些涉及人身权的案件,如案件当事人众多、疑难复杂的案件,在采用在线诉讼时,要更加慎重。此类案件事关当事人重要权益,对于此类案件,在线诉讼程序的保障能力显然不够。所以,在案件类型的适用上,也是有局限性的。

 

 

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在提高诉讼效率、促进司法公开、保障程序正义的同时,也对私权保障、诉讼仪式性和直接言词原则构成了挑战。因此,在推动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的同时也应当对其局限性保持警惕,并通过总结经验,切实提升解决纠纷和诉讼服务能力水平。《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人民法院在线调解规则》最高人民法院于2021年6月17日和2021年12月31日公布,但这两项规则都没有对信息系统建设、应用、保障和管理提出具体的要求,例如诉讼平台、调解平台等。进一步指导和规范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应用方式、加强运行管理,最高人民法院2022年2月22日发布了《人民法院在线运行规则》,支持和推进在线诉讼、调解,完善人民法院在线运行机制,进一步推动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规范、有序推进。

参考文献:

1.《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 ,载《人民日报》  2020年12月8日第一版  

2.周强:《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22年3月8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新华网  

3.2022年2月25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在京第4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报告》,中国日报网   

4.周强:《全面建设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切实提升解决纠纷和诉讼服务能力水平》,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5.《人民法院在线运行规则》,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6.《信息化与智能化:司法语境下的辨析》,刘奕群;吴玥悦


 
责任编辑:xyqfy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网 内蒙古高院网 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网 新巴尔虎右旗政务网 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  中国裁判文书网

联系我们

法院电话:0470-6407776     传真:0470-6407776     地址:新巴尔虎右旗阿拉坦额莫勒镇克尔伦大街20号     邮编:021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