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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强制拍”变为“自主卖” 法院“善执行”案件“快执结”
作者:包乌仁图雅  发布时间:2023-03-30 17:12:17 打印 字号: | |

“善意执行”绝非“偏袒”任何一方,而是在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时候充分考虑各方当事人的利益。近日,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法院执行局充分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顺利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对被执行人财产情况进行查询,发现除一套房产外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随即对该房产进行查封并准备启动司法拍卖程序。但被执行人向执行法官反映其并非故意拒绝履行偿还义务,只因做生意失败,无法偿还欠款,如果走司法拍卖程序,担心房产交易价格较低,希望在法院的监督下允许让其自行出售房产后履行偿还义务。

被执行人目前只有这一起执行案件,房产也仅在此案中被查封。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法院执行局经过研判,决定在确保申请人权益实现的情况下,保障被执行人相应权益。执行法官征求申请人意见后,组织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同意被执行人在法院的监督下自行变卖其名下房产,由购房人直接代替被执行人偿还欠款。一周后,申请人、被执行人、购房人三方在执行法官的监督下,到不动产交易中心办理了房产解除查封程序,并立即为购房人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购房人代被执行人直接向申请人偿还全部执行款,案件得以顺利执行完毕。

近年来,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法院执行局始终把人民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坚持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将及时高效执行同善意文明执行有机结合,在彰显司法权威的同时传递司法温情,让司法有力量、有温度。

 
责任编辑:xyqf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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