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法院2024“草原绿盾”专项执行行动持续加强立审执衔接工作,做深做实执行前督促履行和执行前财产保全,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影响,督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自7月23日“草原绿盾”专项执行行动启动以来加强线下查人找物,集中执行,共出动警力20余人次,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线索20余人次。共办理执结案件30件,案件执行到位率80%,到位标的款30万元。
案例一:
原告某嘎查委员会与被告阿某、陈某排除妨害纠纷案中,生效文书判决阿某、陈某于判决生效后30日内搬离承包地,并将鱼塘交还某嘎查委员会。因阿某、陈某未按生效判决履行义务,某嘎查委员申请强制执行。收到强制执行材料后执前督促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在执前督促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执前和解履行协议,被执行人承诺将在限期内履行生效判决,搬走相关设施,交还鱼塘,案件未进入执行程序,但阿某、陈某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义务。执前督促员立即将该案立案为强制执行案件,执行员与被执行人以及鱼塘实际管理人义某取得联系,敦促其尽快履行搬离义务,否则强制执行。经过执行员的释法明理后义某明确表示,保证三日内打捞鱼塘后立即搬离。三天后义某未能打捞全部的鱼,但是仍按照承诺,在执行员的见证下将鱼塘交给申请人,搬走了相关设施,最终双方握手言和,案结事了。
案结不是案件的终点,事了才是司法的追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不仅仅要追求成功结案的法律效果,更要追求事了人和的社会效果。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法院始终以“如我在诉”理念,坚持善意文明执行,注重调执结合,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得到兑现,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满意度。
案例二:
刘某与田某的民间借贷纠纷中,刘某未按调解书偿还借款2万元,田某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庭工作人员告知原告可以向法院积极提供财产线索并申请执前保全,原告采纳法院建议后及时提供财产线索并申请对刘某的银行卡、支付宝以及财付通资金账户等进行执前保全。执行局接到此案后,依据申请第一时间采取网络查控并冻结了刘某名下银行账户及财付通、支付宝等网络账户。
法院将执保文书电子送达刘某后,刘某为避免影响征信,向法院递交书面保证书,与此同时主动联系田某,表示一周之内还清,请求其不要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一周内刘某如约向田某支付2万元借款,双方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法院坚持抓前端、治末病工作理念,推动立审执一体化执源治理模式,依法加大执前财产保全力度,以保促调、以保促执,提高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意识,从源头上破解执行难。
案例三:
海南某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赛某借款合同纠纷案中,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却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执前督促员收到强制执行申请后经过申请人同意,启用执前督促程序。在执行督促过程中执前督促员向被申请人进行耐心劝解,一方面告知被申请人在执前督促中履行义务并不会对信用记录产生影响,另一方面告知被申请人有能力履行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内容的后果后,被申请人赛某主动向申请人支付欠款4万元,该执前督促案件仅用两天时间案结事了。
执前督促程序作为一种创新的执行前置措施,通过非强制手段督促被申请人履行义务或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在全力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对被执行人的影响。
下一步,新右旗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将“草原绿盾”专项行动向纵深推进,全力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